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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孙茂俭

    自1999年7.20以来,县“610”办公室的恶人、公安局及派出所的恶警和县教委教师進修学校的不法人员对我進行过非法关押、毒打、非法劳教、加期、非法不让上班、停发工资、克扣工资卡、非法从被它们克扣的工资卡中支走10000元工资;非法抄家等迫害。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对法认识不足,不够清醒理性、正念不足,曾给单位、派出所的邪恶写过“保证书”、“悔过书”,给大法带来了负面影响。现在我严正声明:当时所写的所有“保证书”、“悔过书”及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都作废。在拘留所、看守所、劳教所给警察写的论文、抄写的学习笔记及其它的所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2002年11月,县“610”办公室、教委、单位及派出所因怕我们流离在外,在召开十六大期间去北京上访,就让我们回家,并同意让我们上班,但教委让我们在一份上班的“责任状”上签字,因看到“责任状”上没有攻击大法及师父的话就签了字,过后悟到,这也是在向邪恶妥协,滋养了邪恶,配合了邪恶的要求与指使,给大法抹了黑,给自己的修炼带来了污点。现在,我严正声明:我与它们签的“责任状”及我在“责任状”上的所有签字彻底作废。历史上与旧势力的所有契约也全部作废。从根本上全盘否定一切邪恶旧势力的安排,坚定的走好师父安排的路,严肃对待修炼,按大法与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正念正行。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珍惜正法修炼的机缘,坚修大法到底,做真正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881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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