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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费梦琳

    我从1999年7.20到现在,5次被抓,邪恶经常到我家骚扰,我父亲多次在邪恶的威逼下作我的“担保人”,作为一名大法弟子,不能顺从邪恶的一切安排,也不应该给我父亲带来损失。在此郑重声明:我父亲在任何环境写的“担保书”全部作废。2002年十六大召开前夕,县第二派出所、教育局、单位怕我進京上访,答应让我上班,但让我在它们指定的“责任状”上签字。当时没有认识到对邪恶的任何妥协都是因为自己有很深的执著。在此郑重声明:在所有“责任状”上的签字作废。及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照像、签字、按手印、保证书、—保书)全部作废。加倍弥补,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881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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