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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杨莉

    2000年12月18日,我去北京证实大法,在天安门被警察非法抓捕,并送到当地看守所迫害,在一次非法审问时,由于自己平时学法不深,悟性差,执著早回家,违心的说了“不上访、不進京、不到外面炼功”等言论。在看守所里出来后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又被派出所非法抓去,并强迫写:“不上访、不進京、不参加活动”。我违心的写了,给大法造成了影响,给修炼的路上留下了污点,到现在才悟到。为此严正声明:以前所说的、所写的,及家人和同学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及文字一律作废。坚定实修大法,走好最后的路,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881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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