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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付严石

    仅因为我修炼法轮功,在2003年4月4日晚,被当地“610”组织的人将我强行带走,非法关押在当地刑事拘留所内,在拘留所内让我签字,照像,按手纹,手印,罚款回家后,两家派出所找我写“保证书及决裂书”,我的领导让我写“保证书”,我都一一的服从了。我非常痛悔自己的所作所为,给法带来了非常非常严重的损失,我已决心走正大法弟子的每一步,回到正法的洪流当中,做好师父所说的三件事,弥补给法带来的严重损失。我严正声明我向邪恶签的字(以及亲戚所代签的字)照像,按手纹、手印,写的“保证书、决裂书”,以及一切不符合法的行为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881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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