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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史举秋

    2000年12月18日,我去北京证实法,在天安门被警察非法抓捕,送回当地看守所迫害。在2001年4月的一次非法审问时,由于自己平时学法不深,悟的不透,执著太重,违心的说了“不上访、不進京、不到外面炼功”的言论。给大法造成了影响,给自己修炼的路上留下了污点,到现在才悟到,为此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一律作废。坚定修大法,走好最后的路,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881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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