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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周顺云 在2002年时,我由于学法不精進,没有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被当地派出所非法拘捕到公安局,并非法扣押15天。我的儿女在公安局的逼迫下,交了4000元钱,我签了“不炼功”的字,向邪恶妥协了。现严正声明:我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我今后决心走师尊安排的路,同化“真善忍”。时时刻刻用大法衡量自己的一言一行,做一个真正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决心不辜负师父的慈悲救度。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881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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