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周顺云

    在2002年时,我由于学法不精進,没有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被当地派出所非法拘捕到公安局,并非法扣押15天。我的儿女在公安局的逼迫下,交了4000元钱,我签了“不炼功”的字,向邪恶妥协了。现严正声明:我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我今后决心走师尊安排的路,同化“真善忍”。时时刻刻用大法衡量自己的一言一行,做一个真正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决心不辜负师父的慈悲救度。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88129.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