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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周志远

    我98年得法,得法后我全家受益。我以前生的病好了,连娃娃的病都好了不少。所以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对师父的感激之恩。99年7.20,江魔开始非法镇压大法,诽谤师父。我为说一句真话,邪恶就把我非法关押在派出所一个多月。逼迫我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在高压下我就盖了手印,通过学法我认识到错了,对不起师父,我现在严正声明,我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对不起大法和师父的言行全部作废。我一定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881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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