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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洪朴 2002年7月5日,我被邪恶从家里非法抓走,并被非法劳教,我现在严正声明,在拘留所和劳教所里所写的书面材料及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律作废。2003年11月25日,脱离了邪恶的教养所又被送到当地洗脑班,在洗脑班里,邪恶写书面材料,让我在上面签了字。在此严正声明所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紧跟师尊正法進程,堂堂正正修炼,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881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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