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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孙刚

    我今年76岁,1999年7月份得法,得法前有严重的心脏病、高血压,修炼后疾病完全消失,每天学法炼功感到非常高兴。1999年7月20日邪恶非法取缔法轮功,我们到市政府门前证实大法,被公安警车拉到体育馆叫我们写“保证”的东西。第二天单位和街道居委会负责人到我家来叫我写“保证书”(不学不炼)当时违心的写了“保证书”,但我心想就是为了应付他们,还照常学法炼功,并努力做好证实法的事就行了。直到我在《明慧周刊》中看到同修写的关于写严正声明的文章及和同修切磋,明白了写严正声明的重要性,知道了以前做错了事是与旧势力的签约,如果不否定它,旧势力就有了干扰迫害你的借口,所以不能按照旧势力的安排走,要走师父安排的路走,坚修大法心不动,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师父要求我们做好的三件事。所以声明以前向邪恶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保证”全部作废。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做好师父教导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3/881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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