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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吴碧林

    2000年元月中旬,我去国务院信访办上访,反映大法蒙冤情况,回来后在监视居住期间,由于执著,为了开脱自己,向邪恶妥协,写了“不向各级政府反映法轮功情况”的保证,更加严重的是还被迫写了“不参加任何活动”的保证;2000年6月在区政府第一期洗脑班中,写了“不上访,不串联”的认识。这次在回顾几年来的正法历程中,回忆这段历史,认识到其严重性,对于一个大法弟子来说这是耻辱,是学法不扎实人心太重的结果。为此特声明,在高压迫害中,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承诺全部作废。在正法的最后阶段,自己一定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我们应该做好的三件事,从思想到行为,真正的全盘否定旧势力安排的那一切,完成大法赋予我们的伟大责任,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3/881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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