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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臣英

    我今年54岁。97年得大法,得法后并不精進。当99年邪恶非法取缔大法时,在怕心的影响下,主动放弃修炼,并向当地派出所邪恶主动妥协。并签字保证“以后再也不学不练了”。在以后的时间里,在某些地方、某些事情上给大法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直到看了师父在《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后,我被师父洪大的慈悲所震撼,在师父慈悲苦度的感召下,我又回到了正法的洪流中来。在此严正声明:以前向邪恶所说、所写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废。以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信师父,坚修大法到底。按照师父的要求去做,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决不辜负师父的苦度,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3/881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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