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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国秀 我97年有幸得大法,以前患有多种疾病,在修炼法轮功后全都好了。99年7月20日在江××的迫害中,由于我是辅导员,镇派出所、镇政府等有关单位曾多次窜到我家骚扰、搜书、恐吓、绑架、拘留,逼我写所谓的“保证书”,在拘留所还有人代我写过“保证”,99年8月份派出所设下圈套,强行把我拉到派出所,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逼我写“保证”,逼我烧师父法像,同时按下摄影机,摄下镜头。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在此我郑重声明作废。加倍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紧随师尊,迎接法正人间的那一天。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3/8818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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