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武晓霞

    2001年9月30日,我和一功友刚到花园就有便衣跟上把我们带到保卫处,让我把包打开,拿出一本《转法轮》,二话没说就报“110”,警车就把我们带到派出所,民警问话填表,为什么带《转法轮》?我说我认为特别好,放在家里我不放心,又问还和谁联系,我说没有,还炼功么?我说没有,然后就在表上签名。民警通知单位接人,来了三个稍微大一点的头,把我带到单位已是晚上6点,关在阅览室让我写上“保证今后不参加法轮功任何活动,不炼功”。因为悟性太差,学法不深,叫签名就签了。在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3/88189.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