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李明侠

    99年7.20以后,由于学法不好,在派出所警察让我在一份文件上签名时,签上了我的名字。早已认识到了给他们签名是不对的,但没有认识到在《明慧网》上声明作废的重要性。还有,99年“十一”前夕,单位领导曾为我签名“保证不去北京”;后来我因为去北京证实大法遭受迫害,被非法关押在监狱三年期间,在被强制洗脑时,被迫所写的“五书”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郑重声明作废。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走师父安排的修炼之路,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圆满随师还。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3/88189.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