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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龚利君

    2001年4月份我家老人过生日那天,派出所恶警拿了一张表到我家叫我签字,当时我内心想签个字跟我修炼没有关系,反正那张纸也改变不了我修炼的决心,签了名字我修我的。由于当时学法不深,没有悟到那么高深的法理。通过学法我认识到这是不对的,在此我严正声明签名作废。在今后一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大法粒子该做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3/881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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