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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尚淑琴

    2002年的10月份,邪恶把我叫到了派出所,邪恶问我炼法轮功了吗?因怕心严重,我说以前炼过,邪恶又问那现在呢?我说“现在没炼”,邪恶叫我写“保证书”,我也写了,还在他们的记录上签了字。我声明我以前在邪恶面前说的、写的全部作废。以后我一定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一个真修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3/881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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