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秦秀芳 2002年4月18日开法会时,我被恶人举报,抄家,非法关押,并逼家人交3000元现金,派出所又逼我盖拇指印。以后我悟到错了,这是旧势力的安排,现声明一切作废。坚决否定、清除旧势力的安排,做好学法、讲真象、发正念三件事,从思想上、行动上都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不负师父所望。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3/88189.html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