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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郭兰珍

    2002年7月份,也就是我儿子快要结婚的前夕,派出所的五、六个恶人闯進我家的后门,当时我想让它们快走,为了保护我卧室的《转法轮》和其他资料,于是我违心的领它们到外面的小房里拿走了部分大法书和资料。后来它们把我拉到了派出所,把我铐在了铁门上。我丈夫赶来,它们逼我丈夫写了我以后不再炼功,我被放回家。又过了二天,我单位政治部来了二个领导,他们说:你自己得写不炼法轮功了。我担心孩子快要结婚了,于是我违心的写了“不炼法轮功”的“保证”。师父说:“摔倒了别趴着,赶快起来!”(《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我现在严正声明:我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从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放下人心,勇猛精進!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4/88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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