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李致君

    我于99年2月有幸修炼法轮大法,处处以“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善待同事、学生、领导及一切,身心受到净化,倍感师尊的慈悲、伟大。可是风云突变,99年7.20以后,在邪恶迫害下,我失去了集体学法、炼功的环境。教委给学校强加压力,学校领导们到家中要我交出大法书籍及炼功带,并写书面保证“不炼功、不上京、不上访”。我说宝书几天前被派出所抢走了,没有了。又要我把抢走书的清单复印一份他们好上交。我在高压下违心的写了“保证书”。我愧对师父。此后一遇他们所谓的敏感日,学校领导或派出所就找去威胁,长期干扰我的休息,教学工作及正常的生活秩序。今天我严正声明,我被迫写的“保证书”作废。我要坚修大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做一个真正的大法修炼者。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4/88272.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