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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慈永德

    我老伴患脑血栓后遗症。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1999年7月20日以后,片警经常到我家骚扰。有时背着我,找我儿子签字。2001年12月18日几个同修到我家看我老伴,被公安局抓到看守所非法关押7天,我总共吃了5次饭:三块发糕、2碗米饭,被勒索180元伙食费,并罚款5000元。同时还把着我手按全掌手印,单掌手印,还剪我的头发,打我、骂我,还抄了我的家,在邪恶的迫害下我签了名出来了。2003年9月份一天,片警到我家说是关于我外孙女到外单位上学的事,让我在一个本子上签名,后来我意识到这是个骗局,我上当了。以上不管是我还是我儿子在邪恶面前签的字、做的事,这都是不符合大法的,特此严正声明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4/88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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