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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刘静华

    由于当时学法深度不够,人心重,在九九年七。二〇期间,用人心配合了邪恶,在单位、街道填写了假“保证书”,完全违背了大法的要求,以后自知不对,又走出来正法,但始终没有写过声明,现借此机会我严正声明:在九九年七。二〇期间,在单位、街道所写的假“保证书”,一律全部作废!保持大法的纯洁,做一个堂堂正正光明磊落、按“真善忍”要求精進实修的大法弟子。按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救度众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4/88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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