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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淑英

    自从97年得法以来,我在大法中受了很大的益,亲朋好友的间接受益,由于江××的镇压,我也走出来证实大法,在派出所邪恶的“610”的强迫下,自己的头脑不清醒,正念不足,怕心,没有在法上认识,在强迫下,写了“不炼功的保证,还说了对师父、大法不好的话,给大法抹了黑,现在我声明以前所说、所写,对大法不利的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心不变,助师正法,做好师父教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4/88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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