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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张新

    我从1996年修炼法轮功,在以前身体有多种疾病。通过修炼,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标准去做,做道德高尚的好人,我的身体痊愈了。99年7.20以后,在邪恶迫害下,我写了“保证书”,由于怕心,毁过师父的讲法录像带,现在声明以前写的、说的、做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全部作废。坚定跟师父回家!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4/88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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