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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邢伯峰

    2000年,我被当地公安局非法判劳教,一年后又转到其它劳教所。由于在高压迫害下,神智不清时做了大法弟子决不能干的事,在此声明:在那里的所说、所写全部作废。我要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坚信师父,助师正法,救度众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4/88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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