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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伍瑞云 我1997年2月得法,身心受益。2000年4月的一天中午,有五、六个公安局的人到我家逼迫我到公安局去,说局长要见我,结果去到公安局强制非法关押了4天,逼迫我写“保证书”才能回去。当时因学法不深,配合了邪恶势力,现在我严正声明我写的一律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4/882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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