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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作民 我是98年以后有幸得法。99年12月27日,家被不法分子给抄了,妻子和小女儿被非法拘留关押3个月后,妻子回家了,女儿被非法判劳教2年。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当时江魔头搞什么万人签名,由委主任几个人拿块布逼我在上面签了名,现严正声明“签名”作废。正念正行,坚定修炼。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4/882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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