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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筠 96年10月3日,我得法后身心健康,对师父的感激无以言表。99年7.20后,内心虽坚信大法,但迫于压力和怕心,曾写过“停止修炼保证书”。现我郑重声明:以前所说、所写、所做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坚定、坚信、坚修大法,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4/882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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