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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洪欣 我1997年得法,学法后身心受益。但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在1999年7.20违心的写了“保证书”,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写的“保证书”作废。重新走入大法修炼,加倍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4/882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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