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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彦风 我于2000年10月26日进京正法,被拘留所非法拘留80多天,于2001年1月18日被放回到当地派出所,他们拿来了一张空白纸让我们签上“同意”二字和姓名。当时没想到这是他们在欺骗我们,心想反正是空白纸就签了。 通过学法认识到,这是他们绞尽脑汁使出的一种破坏大法的招术,我决不能再上他们的当,特此声明我的签名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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