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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艳秋 我是九七年得法的,现在严正声明,在残酷迫害下,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在今后的修炼过程中,加倍弥补以前所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做一名真正的大法弟子,做师父的真修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4/882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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