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玉凤
99年7.20以后由于怕心所致,我独自销毁了师父在大连的讲法录像带。事后我非常后悔,感到对不起伟大慈悲的师父!这件事一直是压在我心中的一块石头,在此声明作废!我要加倍弥补,作师父的好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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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6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3/11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