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邯超 我今年10岁。(不是修炼人)在2002年11月份,我所在班的学生每人发一张试卷。因为我妈妈炼法轮功,被警察抓走了,我就以为法轮功不好,就在试卷上填了对大法不好的话。后来我妈妈告诉我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我也想按“真、善、忍”做个好孩子。所以声明以前在试卷上写的对大法不好的话全部作废。今后也告诉人们大法好,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5/88377.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