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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王新春

    我于1998年修炼法轮大法,使我多年的妇科病、心脏病、支气管炎和腿关节炎等病不治而愈,还改变了我的怪脾气,可以说是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自99年7.20的镇压,我和我的家人就没有过安宁的日子,镇上“610”的人三天两头叫写什么“保证书、揭批书”。2001年夏天,让我们到镇政府开会,恶人诽谤大法与恩师,我不能忍受,站起来说了几句真心话,就招来一顿毒打。2001年秋天又被绑架的洗脑班,交款300元,从家中搜去香炉一个,罚款200元。2004年9月26日晚十点左右,被市公安局,国安大队,镇派出所绑架(原因传真象资料)扣押了一天一夜,家人为保回又花了2000多元,五年内勒索3000元。五年一次一次在邪恶的迫害压力下,在自己主意识被人心的带动下,违背了大法,辜负了慈悲的恩师。我现在清醒了,从我内心发出严正声明:我以前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任何强迫下写的违背大法的一言一行一律作废。从今往后加倍弥补自己的过失,正念正行,做好师父说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一个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一切。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5/883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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