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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高淑珍

    在正法修炼的進程中,由于学法不深,没有用正念,在2000年10月7日進北京证实法中,被非法抓捕,在北京郊区派出所里,在恶警的严刑拷打下身心受到迫害,被灌了迷魂药,在不清醒的情况下,在恶警写好的纸上写上自己的名字,被强行按了手印。被非法拘留期间也说了“不炼了”。2001年9月,派出所恶警来我家逼迫我按了手印,家人代替我写“保证书”。给大法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愧对大法,愧对师父。为了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洗清污点,在被迫的五年中所说、所写不符合大法的言行通通全部作废。从新投入正法洪流中去,决心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坚修到底,决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5/883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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