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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凤芝

    我于2004年5月发真象资料被邪恶发现,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20多天,由于自己根本没有放下执著,没有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没有修好自己的一思一念,纵容了邪恶因素的滋长,写了“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给大法、大法弟子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我深感对不起师父,给自己修炼的路上留下了污点,因此,我严正声明在看守所写的、说的“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按照师父和大法的要求去做,做好三件事,正念正行,否定历史上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坚决走师父安排的正法之路,放下自我,无私无我,溶于法中,堂堂正正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5/883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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