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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刘宇梅

    在九九年“4.25”不长时间,在街道主任让我交本大法书“应付”差事的谎言的欺骗下,违心的交了一本大法书,当时由于学法不深,悟性差,没有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让后天形成的人的观念干扰了自己,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情,在做好当前三件事的同时,通过学法和不断向内找,发现这样做的根本上是在向邪恶妥协,所思、所想都是用了人的后天形成的变异观念和存在着求安逸心、怕心和私心,现在郑重声明,以前做的一切不符合法,的一切声明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在修炼的路上不断归正自己,放下人心,弥补一切过失,跟上正法進程,勇猛精進,走好以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5/883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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