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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方坤

    我于2002年1月26日進京证实大法,在天安门前的金水桥上喊出了自己的心声: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还我师父清白!后被抓,非法关押在前门公安分局及看守所。在2月2日被押回当地公安局并被非法送往看守所。在师父的慈悲看护下,邪恶想对我迫害而没有得逞——看守所拒收。家人为了能让我回家,在邪恶的威逼下,代我写了“保证”。现在,我在此严正声明,无论是在我知道和不知道的情况下,家人所代我写的、说的、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自己所写的、说的、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听师父的话,做师父的合格弟子!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5/883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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