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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凤美

    我是96年得法的,修炼前身体有多种疾病,得法后,这些年来从没吃过药,恩师给了我健康的身体,我对恩师的感激之心无法用语言表达,所以这些年来一直按照恩师的要求在修炼,坚修大法心不变。有一次去发资料,当时正念不足,出了人心,被邪恶钻了空子,被恶警带進派出所,我坚定了正念,有的地方做好了。最后他们说,你得说不炼了,不散发资料才能放你回家,不然你得教养三年,当时没能守住心性,出了怕心,就配合了邪恶,说了不该说的话。现在严正声明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5/883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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