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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孙灵敏

    我自一九九七年得法以来,由于学法不深,没有把大法放在首要位置上,人心凡重,做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对大法犯下了一系列的错误,甚至犯罪。如:向邪恶写过所谓“不炼了”的保证,在“揭批”法轮功的大幅标语上签了名等等,自己深感痛心。通过这一段的学法、修炼,决心尽最大的努力,放下常人所有的人心和各种欲望,救度众生。现严正声明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邪恶安排,走师父安排的路,圆满完成大法和师父赋予我的责任和使命。听师父的话,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5/883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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