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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姜淑英

    99年7.20邪恶疯狂迫害大法时,居委会到家里统计谁修大法,并逼迫交大法书时,被我否定。后来让我按照墙上写好的字读,墙上的字我都不认识,没有读,他们让我说大法不好,我也没有说。后来让我与一个陌生的男子讲“蔬菜、茄子、辣椒等等”,当时有记者摄像,我没有配合,过后知道它们是录像后利用对口型来污蔑大法。但是在压力下,我说了一句“不炼了”,当时只是想保护大法书。后来认识到当时不该说“不炼了”,心中对此事很后悔、遗憾。在此声明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7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5/883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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