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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桂兰玉

    我于1997年得法,炼功后多钟慢性病慢慢消失。99年7月20日以后,派出所三天两头骚扰,打、骂、罚款更是家常便饭。婆婆闹,丈夫打,以离婚相威胁。最后母亲气的休克没气,因我放不下情,写了“保证书”。回来后,和同修切磋才知道错了。我真是剜心透骨的后悔,后悔自己法学的少,在真正的考验面前做了对不起师父的事,谢谢师父给了我这洗刷污点的机会。今后我要多学法,全力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助师世间行。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5/883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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