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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王志英

    我于97年修炼大法,邪恶迫害之后,虽然没被抓去坐牢,也在乡里签过字或在家里说过“不炼了”,邪恶骂师父、骂大法的话写在纸上让我签字画押,我虽然没签没画,家里人也签也画了,也就是说对大法不真正的坚定,还有怕心。以后我要真心修炼大法,按师父讲的去做。在此严正声明,以前我说的、我签的、我想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5/883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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