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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忠林 我在劳教所期间,由于高压迫害,正念不足,曾写过愿“遵守院规院纪”的“保证书”,同时给大法和同修造成了损失。通过不断学法,认识到向邪恶的一切“保证”都是在向邪恶妥协,在承认旧势力的安排。今严正声明:在劳教所里所写的“保证书”作废。同时声明由亲人代写的“保证书”及迫害中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坚定实修,做真正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5/883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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