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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伟 在二00二年六月底,我在派出所,由于自己的怕心和对亲情的执著,违心的写“保证书”,并说了污辱师尊的话,这些都不符合大法,更不是大法弟子应该做的,这些违心话和“保证书”从今日始一概作废,特此声明。今后,我要以实际行动弥补对大法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坚信师父,坚信大法,真正做对得起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称号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5/883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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