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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张贵菊

    我在1999年被关押在看守所期间,由于学法不深,向邪恶承诺“不再炼功”,违背了自己的心愿,违背了大法的要求。通过学法和同修的切磋,悟到修炼是严肃的,应该堂堂正正的在网上声明:我要炼法轮功,坚修到底,同时声明,在看守所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5/883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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