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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连凤 在1999年7.20期间,在派出所的逼迫下,被迫写了“不学大法”的保证,同时交了大法书。这是最大的错误,现在声明以前我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以后要坚修大法,做好师父要求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5/883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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