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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马贵全、李月华 我们在迫害中所写的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悔过”声明全部作废。在正法时期用自己的行动来弥补自己对大法造成的负面影响,做一个真正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5/883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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