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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树碧

    我98年有幸得大法,修炼后无病一身轻。99年7.20后江××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我被绑架到洗脑班遭迫害半年多。2003年9月3日,我在外面讲真象,挂“法轮大法好”的横幅,被邪恶绑架,后被非法送劳教所劳教一年。刚到劳教所那天,就被关小间,坐禁闭,然后邪恶开始对我洗脑。在邪恶的威胁下,我以为不接受洗脑就回不了家,就违心的写了“三书”,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给大法带来了负面影响,给自己修炼道路留下了污点。回家后,家里人更是干扰,不许我学法炼功,强迫我每周到派出所报到。我知道是我走偏了,没有从内心认识到大法,没有从法上提高自己,默认了邪恶的迫害,很危险了。现在我给家人说:“你们有什么损失跟凶手江××要去,受了什么伤害找江××评理去。”今天我严正声明:以前说的、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6/884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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