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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长玉

    我是1998年7月份得法的,99年7.20邪恶打压时,邪恶之徒强迫不准修炼,并收缴大法书籍,并且逼迫按不修炼的手印,直到2002年正月由同修指点又走入修炼大法的路,但由于有严重的怕心和常人的执著心,学法不深入,正念不足,多次受到邪恶的干扰,几次给邪恶按了“不修炼”的手印,还有一次在邪恶提前印好的诽谤师父的话的纸上也给按了手印,多次顺应了旧势力的安排。现严正声明;以前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按师父安排的路走到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6/884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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