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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王宝珍

    我是96年得法的,99年7.20之后,由于对师尊讲的经文《真修》与《为谁而存在》的法理认识不清,为私的怕心和变异观念在作怪,理解不了正法的内涵,交了大法书并且毁过大法书,做了修炼人绝对不应该做的,让邪恶钻了空子,符合了旧势力的安排,加大迫害,给修炼造成了障碍,给自己留下了污点和终生的痛悔,给正法带来损失,辜负了师父的慈悲苦度。特此声明,在以前修炼过程中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放下人心,救度世人,精進不停,遵照师父教导,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6/884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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